北京涉“網紅品牌”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案多發(fā) 餐飲業(yè)占比達73%
中新網北京3月25日電 (記者 于立霄)北京市西城區(qū)人民法院25日通報稱,兩年來,該院在審理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案件中發(fā)現,此類案件多發(fā)于餐飲服務、母嬰服務、教育培訓、美容美發(fā)等行業(yè)。其中,餐飲服務行業(yè)占比最高,達到73%。
北京市西城區(qū)人民法院副院長王元田介紹說,在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案件中,該院發(fā)現大多數被特許人會選擇加盟一些廣受網友關注的網紅品牌,包括“鹿角巷”“炸雞星球”“分米雞”等網紅餐飲品牌,以及“愛親母嬰”等網紅母嬰服務品牌。
兩年來,該院知識產權庭從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案件中隨機抽取100件案件進行分析發(fā)現,該類案件呈現如下特點:
一是案件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,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案件占知識產權案件比例由2019年占比不足10%提升至20%以上。2020年,新冠肺炎疫情對餐飲行業(yè)影響突出,在疫情管控下,消費者選擇外出就餐比重大幅減少,一些加盟類餐飲企業(yè)經營難以為繼。被特許人借故通過主張解除合同、撤銷合同等方式退出加盟,要求特許人退還加盟費,甚至賠償損失。
二是原告絕大多數為被特許人,特許人主動提起訴訟僅占6%。在特許經營合同關系中,存在特許人與被特許人信息不對稱的情形。在特許人作為原告的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案件中,常見原因為雙方合同已經到期終止,被特許人仍繼續(xù)使用特許資源,因而引發(fā)訴訟,特許人起訴主張被特許人立即停止使用并交納超期使用的費用。
三是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案件多發(fā)于餐飲行業(yè),約占此類案件的73%。在餐飲加盟品牌中,最常見的是網紅奶茶店加盟,約占60%,其次是炸雞品牌加盟,約占14%。網紅奶茶店、炸雞店受眾多為街頭年輕消費者群體。
“涉‘網紅品牌’特許經營合同糾紛為何多發(fā)?一是,部分加盟商輕信招商廣告,未進行充分的市場考察便沖動簽訂合同。一旦經營不善,就訴至法院,主張解除合同或撤銷合同。二是,有的特許人夸大商業(yè)宣傳,不積極履行相關培訓等合同約定義務,合同約定不明、不公,導致產生糾紛。
西城法院知識產權庭劉豐法官提醒廣大中小投資者,不要輕信“網紅品牌”鋪天蓋地的宣傳。在加盟前,要認真考察“網紅品牌”的真實市場行情,詳細了解特許經營者的經營資質、經營資源、品牌信息、服務能力等,認真研究特許經營合同條款。樹立理性的創(chuàng)業(yè)觀,理性投資、理性維權。(完)